国务院公布2007年元旦春节等放假安排
国务院办公厅下发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。通知说,为了便于各地区、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、交通运输、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,经国务院批准, 2007年春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春节:2月18日—24日(即农历初一至初七)放假,共7天。其中18日、19日、20日为法定假日,将17日(星期六)、18日(星期日)、25日(星期日)三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1日(星期三)、22日(星期四)、23日(星期五);24日(星期六)照常公休,17日、25日上班。
